越南签证申请程序

 

 免签证入境的国家( 15天 – 30天):

已经与越南签署双方协议免签的这些国家的公民:泰国、新加坡、马来西亚、菲律宾、印度尼西亚、老挝或日本、韩国的公民是与越南单方免签的国家。
2005年4月13日,外交部已发出决定808/2005/QĐ-BNG,以及对瑞典、挪威、丹麦、芬兰的公民进行免签。
- 从2005年1月5日以来,以上国家的公民,不用分别护照类型和入境目的,可以在越南免签入境,出境,居留时间不可超过15天,从入境当天,如果满足这些条件:有所在国的护照是公民的,从入境之日起至少03个月的有效护照,由主管机关签发的有效护照,机票往返或旅游过水其他,不属于禁止入境或不按照越南法律而入境的情况。
- 免签的以上情况,越南入境后,想再延长时间,如果有正当的理由,被越南的机关、组织和个人提出建议到越南公安部(出入境管理局)或外交部(领事馆),才可以被考虑到提供签证并延长居留许可。

越南签证材料:
- 已有的入境申请表格(表格可以改变取决于外交使团,在国外的越南领事馆)。有两种形式:一种为外国人,另一种是越南人居住在国外。需要填写足够,正确。
- 两张照片,4x6 或 3x4
- 护照原件
- 签证费
申请表和照片要交给越南驻外的外交机构代表或机关代表。如果有要求,结果可以发送邮寄(顾客需要提供一贴上有票的信封,上面写着收件人的地址)。
申请签证可能更加方便如果通过越南的一家旅行社。顾客只需要提供以下的信息:
- 全名
- 出生日期
- 国籍
- 护照号码
- 入境时间,出境时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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